湖北省各高等学校,相关州、县(区)管理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五个思政”改革创新,切实构建“三全育人”集成体系,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第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的通知》(鄂高工委〔2016〕5号)等文件要求,推动全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切实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心理健康教师骨干队伍,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承办,湖北大学、武汉轻工大学协办的2020年全省学校教师心理育人能力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研修班(项目编号:2020xlzt01)定于2020年10月下旬启动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
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聚焦新时代学校心理育人工作中面临的热难点问题,以及学校心理教师自身成长中的实际问题,通过多种切合心理教师的研修方式,努力促进学思行结合,助力省内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与创新发展。
二、培训对象
全省高校心理健康中心专职教师和二级院系心理辅导员(心理专干),对口援助的新疆博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十堰市张湾区、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京山县、孝昌县、通城县部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网络在线班为期2个月,规模500人(其中新疆博州20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5人,十堰市张湾区24人,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6人,京山县20人,通城县24人,孝昌县21人)。通过网络考试,从学员中选拔两批次人员赴北京参加为期1周的集中面授班,每批次200人。各单位推荐学员时须排序,如果报名人数超过办班规模,将兼顾工作覆盖面和报名先后顺序等因素遴选学员,学员名单最终由研修班承办方确认。
三、培训安排
培训采用网络研修与集中面授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方式开展,具体培训安排如下:
1.网络在线班:研修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学习平台为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j9九游会网站-j9九游会老哥俱乐部)。
2.集中面授班:分两期进行,第一期2021年1月15日至21日;第二期2021年1月24日至30日。培训地点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
四、选派要求
1.各高校要加强对培训(研修)工作的宏观管理,考虑培训(研修)工作辐射面和覆盖面,避免多头培训、重复培训,力争实现五年内全省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省级轮训全覆盖。要按照“事职一致”的原则认真组织选派优秀心理健康教师骨干参加研修,把此次研修作为加强思政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政策和条件保障。
2.参训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遵守学习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听取专题报告,积极参加研讨和交流,经考核合格,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3.参训学员应当身体健康,能保证正常学习。各单位要根据疫情防控和培训工作相关要求,对参训学员健康情况严格把关。
4.集中面授研修期间,学员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及有关规定。参加研修的学员一律脱产学习,无重大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五、报名事宜
1.网络在线班
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至28日,各单位按要求认真遴选参训学员,每个单位3-5人,并填写《湖北省学校教师心理育人能力提升网络在线班报名汇总表》,并于2020年10月28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45779635@qq.com,邮件标题为:**学校教师心理育人能力网络在线班报名材料。武汉轻工大学联系电话:魏鹏程、石曼云、周璇027-62430912;李磊、艾婷15727023198。
2.集中面授班
(1)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4日至8日,请各单位从通过网络考试的学员中选拔优秀学员赴北京参加集中面授班,选拔学员时须排序,最终名单由承办方根据班级整体情况沟通确认。各单位填写《湖北省学校教师心理育人能力提升集中面授研修班报名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1年1月9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45779635@qq.com,邮件标题为:**学校教师心理育人能力集中面授研修班报名材料。纸质版由学员现场报名签到时提交。特别提醒,表格中学员的健康状况一定要填写清楚。
武汉轻工大学联系电话:魏鹏程、石曼云、周璇027-62430912;李磊、艾婷15727023198。
(2)报名后请扫码进入网络群组,以便及时接收培训有关信息,湖北省学校教师心理育人能力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研修班,qq群号:547192918。
(3)本次培训班由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经费支持,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培训费用。往返交通费由所派员单位按政策据实报销。
六、报到事宜
1.报到时间:每期集中面授班首日,全天报到。
2.报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附件:1.
2.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远程培训中心
2020年10月21日